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“两山”理念,保障好、维护好、管理好企业依法依规运行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环境治理,激发企业自我整改环境问题的积极性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沣西新城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包含的企业依据《沣西新城2018年“散乱污”企业摸底及整治台账》名单,仅包含已完成整改提升类企业,取缔类、搬迁类及新增类企业不在本次奖励范围内。
第三条奖励制度及相关政策:
(一)奖励的申请、审核和发放,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、专款专用原则。
(二)奖励资金采取财政预算总额控制、分类择优奖励、额满即止原则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、带动作用,提升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。
(三)新城管委会设立环境保护奖励专项资金,由新城财政安排预算100万元。
(四)奖励实行申请制,由企业主动申请,新城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核。
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条件
第四条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:
(一)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新建或技改项目。能稳定达标排放;污染物排放浓度且低于排放标准的。奖励金额1万元以上,最高不超过7万元。
(二)废水污染防治设施新建或技改项目。能稳定达标排放;污染物排放浓度且低于排放标准的。奖励金额1万元以上,最高不超过7万元。
第五条企业满足第四条的,还需满足下列条件:
(一)能够主动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,并积极配合新城管委会相关部门,高质量完成整改,环保相关手续齐全的;
(二)能够优先使用清洁能源,采用资源能源利用率高、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、设备,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;
(三)能够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,杜绝在生产建设或生产活动中产生废气、废水、粉尘、恶臭气体以及噪声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的;
(四)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。
第三章 申请程序和材料
第六条企业申请奖励时应遵循以下程序:
(一)申请。满足奖励条件的企业向新城环境保护局提交申请材料。
(二)审核。新城环境保护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;并对项目的环境效益、项目总投资金额、项目的技术先进性、成熟性、实用性等方面进行审核。
(三)奖励。审核无异议的,由新城环境保护局、新城财政局根据有关程序予以奖励。
第七条企业申请奖励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(一)奖励申请表;
(二)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;
(三)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、环保“三同时”验收批复等文件;
(四)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最近一次监测报告;
(五)环保设施合同及发票;
(六)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。
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,并带原件备查。申请企业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
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:
(一)近3年内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的;
(二)近3年内有群众反复投诉环境污染问题,经查属实的;
(三)被中、省环保督查组列为督办案件的;
(四)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、无环保“三同时”验收手续的;
(五)在“散乱污”整改提升名单中未通过验收的。
第九条实施部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,经核实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新城财政部门将追回奖励资金,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:
(一)申请企业领取奖励后,未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;
(二)因自身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;
(三)提供的材料和凭证有弄虚作假或者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;
(四)其他情形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条符合本办法奖励规定的企业,如同时符合本办法其它条款时,只享受一种奖励政策。
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,有效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。
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申请、奖励(不重复奖励;符合奖励规定的企业,按先后顺序进行奖励,每阶段奖励总资金50万元,用完后不再受理)。
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,奖励总金额为50万元。
第二批申报时间2019年7月1日至12月1日,奖励总金额为50万元。
第十二条本办法中所有奖励资金均为人民币税前金额。
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沣西新城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,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。
附件 1.沣西新城涉气企业奖励申报表
2.沣西新城涉水企业奖励申报表
3.申报承诺书
附件1
沣西新城涉气企业奖励申报表
企业名称(盖章) | 法人代表 | ||||
单位地址 | 组织机构代码 | ||||
申报项目 | 所属行业 | ||||
联系人 | 联系方式 | ||||
年 份 | 2016年度 | 2017年度 | 2018年度 | ||
近3年内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 | |||||
近3年内有群众反复投诉 环境污染问题 | |||||
生产工艺 (附图) | |||||
污染防治设施 (附图) | |||||
新城环保局审核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 新城财政局审核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2
沣西新城涉水企业奖励申报表
企业名称(盖章) | 法人代表 | ||||
单位地址 | 组织机构代码 | ||||
申报项目 | 所属行业 | ||||
联系人 | 联系方式 | ||||
年 份 | 2016年度 | 2017年度 | 2018年度 | ||
近3年内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 | |||||
近3年内有群众反复投诉 环境污染问题 | |||||
生产工艺 (附图) | |||||
污染防治设施 (附图) | |||||
新城环保局审核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 新城财政局审核意见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3
申报承诺书
申报企业名称:
我公司承诺,此次申报 奖励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。如被发现申报材料作假,将全额返还所受奖励。
经办人签字:
法人代表签字:
(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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